IEC 68-2-14尝试体例N:温度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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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C 68-2-14尝试体例N:温度变更

IEC 68-2-14尝试体例N:温度变更
IEC 68-2-14 Test N:Change of temperature
媒介
本尝试法之目标在决议试件于温度变更或温度持续变更情况下所受之影响。

规模

本尝试法可辨别为:

尝试体例Na:在特定时候内疾速温度变更。
尝试体例Nb:在特定温度变率之温度变更。
尝试体例Nc:双液体浸泡法之疾速温度变更。
前二项合用于元件、装备或其余产物,第三项则合用于玻璃-金属密封及近似之产物。

限定

本尝试法并不考证低温或低温情况效应,若欲考证此种前提,则应接纳“IEC 68-2-1尝试法A:冷”或“IEC 68-2-2尝试体例B:干热”。

测试步骤

尝试体例Na:在特定时候内疾速温度变更。
试件于尝试前应依相干标准之划定履行目视查抄、电性及机器查验。
试件型态应为无包装、不加电及利用备便之状况或其余相干标准划定之状况。试件初始前提为尝试室之室温。
将两部温度柜别离调温至划定之低温及低温前提。
将试件置于低温柜中,并依划定之驻留时候停止保温。
将试件移于低温柜中,并依划定之驻留时候停止保温。
高、低温转移时候依测试前提划定履行。
反复步骤d及步骤e之法式计4次。
尝试后应将试件置于标准大气前提下,并坚持必然时候,使试件到达温度不变。
答复时候参考相干标准之划定。
尝试后试件应依相干标准之划定履行目视查抄、电性及机器查验。
尝试体例Nb:在特定温度变率之温度变更。
试件于尝试前应依相干标准之划定履行目视查抄、电性及机器查验。
将试件置于温度柜内,试件形状应为无包装、不加电及利用备便之状况或其余相干标准划定之状况。试件初始前提为尝试室之室温。
如有相干标准须要,试件可成为操纵状况。
将柜温降至划定之低温前提,并依划定之驻留时候停止保温。
将柜温升至划定之低温前提,并依划定之驻留时候停止保温。
高、低温之温度变率依测试前提划定履行。
反复步骤d及步骤e之法式。
尝试中须履行电性及机器查验。
记实电性及机器机能检测所利用之时候。
尝试后应将试件置于标准大气前提下,并坚持必然时候,使试件到达温度不变。
答复时候参考相干标准之划定。
尝试后试件应依相干标准之划定履行目视查抄、电性及机器查验。
尝试体例Nc:双液体浸泡法之疾速温度变更。
试件于尝试前应依相干标准之划定履行目视查抄、电性及机器查验。
试件型态为无包装。试件初始前提为尝试室之室温。
将两种液体别离调温至0℃及100℃。
将试件沈浸至0℃之液体容器内,并依划定之驻留时候停止保温。
将试件沈浸至100℃之液体容器内,并依划定之驻留时候停止保温。
高、低温转移时候依测试前提划定履行。
反复步骤d及步骤e之法式9次。
尝试后应将试件置于标准大气前提下,并坚持必然时候,使试件到达温度不变。
答复时候参考相干标准之划定。
尝试后试件应依相干标准之划定履行目视查抄、电性及机器查验。
测试前提

测试前提可由下挑选恰当之温度前提及尝试时候或依相干标准之划定。

尝试体例Na:在特定时候内疾速温度变更
低温:1000,800,630,500,400,315,250,200,175,155,125,100,85,70,55,40,30℃。
低温:-65,-55,-40,-25,-10,-5,5℃。
湿度:每立方公尺氛围所含蒸气需低于20公克(相称于35℃时50%绝对湿度)。
驻留时候:含温度柜之温度调剂时候可为3小时、2小时、1小时、30分钟或10分钟,若无划定则订为3小时,试件置入温度柜后,温度调剂时候不可跨越驻留时候之非常之一。
转移时候:手动2~3分钟,主动少于30秒,小试件则少于10秒。
轮回数:5轮回。
尝试容差:温度低于200℃之容差为±2℃。
温度介于250~1000℃之容差为测试温度之±2%。
若温度柜尺寸巨细没法到达上述容差请求,容差可放宽;温度低于100℃之容差为±3℃,温度介于100~200℃之容差为±5℃(容差放宽需于报告中说明)。
尝试表面:如图1所示。
尝试体例Nb:在特定温度变率之温度变更
低温:1000,800,630,500,400,315,250,200,175,155,125,100,85,70,55,40,30℃。
低温:-65,-55,-40,-25,-10,-5,5℃。
湿度:每立方公尺氛围所含蒸气需低于20公克(相称于35℃时50%绝对湿度)
驻留时候:含起落温时候可为3小时、2小时、1小时、30分钟或10分钟,若无划定则订为3小时。
温度变率:温度柜5分钟内均匀温度起落变率为1±0.2℃/min、3±0.6℃/min或5±1℃/min。
轮回数:2轮回。
尝试容差:温度低于200℃之容差为±2℃。
温度介于250~1000℃之容差为测试温度之±2%。
若温度柜尺寸巨细没法到达上述容差请求,容差可放宽温度低于100℃之容差为±3℃,温度介于100~200℃之容差为±5℃(容差放宽需于报告中说明)。
尝试表面:如图2所示。
尝试体例Nc:双液体浸泡法之疾速温度变更
低温:100℃。
低温:0℃。
驻留时候:可为5~20分钟或15秒~5分钟。
转移时候:驻留时候在5~20分钟为8±2秒。
驻留时候在15秒~5分钟为2±1秒。
轮回数:10轮回。
尝试容差:低温不可低于规格5℃。
@低温不可高于规格2℃。
尝试表面:如图3所示。

尝试设置
尝试体例Na:在特定时候内疾速温度变更。
高、低温柜以内壁温度与温度尝试规格之差别别离不可跨越3%及8%(以°K示),以防止热辐射题目。
生热试件应尽量置于尝试柜当中央,且试件与柜壁、试件与试件之间隔应大于10公分以上,温度柜与试件体积之比应大于5:1。
尝试体例Nb:在特定温度变率之温度变更。
试件于尝试前应依相干标准之划定履行目视查抄、电性及机器查验。
试件型态应为无包装、不加电及利用备便之状况或其余相干标准划定之状况。试件初始前提为尝试室之室温。
将两部温度柜别离调温至划定之低温及低温前提。
将试件置于低温柜中,并依划定之驻留时候停止保温。
将试件移于低温柜中,并依划定之驻留时候停止保温。
高、低温转移时候依测试前提划定履行。
反复步骤d及步骤e之法式计4次。
尝试后应将试件置于标准大气前提下,并坚持必然时候,使试件到达温度不变。
答复时候参考相干标准之划定。
尝试后试件应依相干标准之划定履行目视查抄、电性及机器查验。
尝试体例Nc:双液体浸泡法之疾速温度变更。
尝试之液体选用应与试件兼容,不可危险到试件。

其余

尝试体例Na:在特定时候内疾速温度变更。
当试件置于温度柜内,其柜内温度及氛围流速在保温时候的非常之一内须到达所划定之温度规格与容差。

柜内氛围必须保持轮回,试件四周之氛围流速不可小于每秒2公尺(2m/s)。

若试件从高、低温柜转移后,因故没法将保温时候履行终了,则逗留在前一个保温状况(蕞好是低温)。

尝试体例Nb:在特定温度变率之温度变更。
柜内氛围必须保持轮回,试件四周之氛围流速不可小于每秒2公尺(2m/s)。

尝试体例Nc:双液体浸泡法之疾速温度变更。
试件浸泡于液体内时能疾速的在两容器间转移,且不可搅拌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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